中国证监会今日表示,2016年1月1日起,新股发行(IPO,首次公开售股)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
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并就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结束,新规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投资新股在A股股民眼里属于“稳赚不赔”,因而每一轮新股申购都会引发大量资金离开二级市场。此次改革取消了预缴款制度,可以大幅减少投资者在打新时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量,有利于二级市场的稳定。
来自中国证监会的测试亦显示,取消预缴款可大幅减少新股发行中投资者需要动用的资金数量。统计显示,2015年发行的192家公司,网上投资者中签率平均为0.53%、网下投资者获配比例平均为0.22%。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发行时,冻结资金峰值最高为5.69万亿元(人民币,下同,1.24万亿新元),如取消预缴款,则投资者仅需缴纳申购资金414亿元。
除了不用预缴款之外,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还有,上述负责人强调,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
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开。